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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9   来源: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系统,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深刻领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安于现状,面对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刚性要求,有的部门和县(市、区)认识不足、措施不硬,环境治理工作的标准不高;面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一些部门不能主动想办法、找路径,而是一味强调客观、推卸责任。”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2051006,邮箱:czshbjdcb@163.com

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6086372,邮箱:yszgb2022@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山县委员会          盐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系统,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深刻领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安于现状,面对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刚性要求,有的部门和县(市、区)认识不足、措施不硬,环境治理工作的标准不高;面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一些部门不能主动想办法、找路径,而是一味强调客观、推卸责任。

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压细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思想根源问题全面查找到位,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年度培训计划,县党委(党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研究1次。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深刻感悟蕴含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和人格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2.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效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与领导班子的优化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各级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加强督查督办。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稳步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完成情况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纳入党校2024年年度培训计划,县党委(党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等,每月至少研究部署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我县已将绿色发展纳入2024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各级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制定了秸秆禁烧考核问责办法、冬季清洁取暖散煤复燃责任追究实施意见、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方案等,强化问责机制,全县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全县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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