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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2023年县城样板示范街道创建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01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实施县城建设体会升级活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县城生活品质,改善县城人居环境,营造宜居宜业、独具魅力、人民向往的和谐家园。按照《沧州市2023年县城样板示范街道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我县2023年县城样板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在2023年底前全县城创建“功能完善、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风貌美丽、管理精细”的样板示范街道2条,即:银河大街(千童大街交叉口至凤池转盘部分)、千童大街(银河大街交叉口至龙海路交叉口部分)。集中打造和展示县城区的品质和形象,努力为广大居民创造优美宜居的环境。

二、进度安排

(一)项目摸底谋划阶段(2023年2月17日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台账、编制施工方案及设计方案、制定评价标准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实施建设阶段(2023年2月18日-9月30日)。组织项目施工建设,对应台账内容进行现场整改。

(三)项目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日-10月31日)。建立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分清责任,实行闭合式管理。

(四)项目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日-11月30日)。对集中提升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按照《河北省“四化”样板示范街道建设标准》《河北省“精品街道”评价标准(试行)》进行县城样板示范街道创建效果核查。

三、主要提升改造内容

根据《河北省“四化”样板示范街道建设标准》《河北省“精品街道”评价标准(试行)》明确改造提升标准,突出主题特色,加强日常管理措施。

(一)净化创建

1.全面实行“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全面推行街道“扫、吸、冲、洗、保”联合作业方式,非雨雪天气和非结冰期,每日至少水洗三次,并严格落实道路作业保洁台账制度,明确做好定路、定车、定时、定责情况记录,确保“一路一账”。(责任单位:县环卫秩序专班、县交警大队)

2.全面实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每日进行“以克论净”作业成效考核,道路积尘量不大于5g/平方米。以克论净考核达标率80%以上,将街道考核结果记录在册,形成日台账。(责任单位:县环卫秩序专班)

3.保洁时间要求。落实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主干道路实施18小时保洁作业,次干道路实施14小时保洁作业,支路实施12小时保洁作业。实行一扫全保,结合商业业态发展,适当延长保洁时间并加强重点区域保洁。(责任单位:县环卫秩序专班)

4.清扫保洁作业成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要分级管理,实现全路段清扫保洁及时到位,效果显著。具体表现为:路见本色,无污水,无泥迹,无油渍,无废弃物洒漏,无垃圾满溢,无零星垃圾,垃圾收集设施等设置合理,垃圾容器外观整洁;路沿石立面无污渍;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责任单位:县环卫秩序专班)

5.落实沿街商铺门前三包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与全部沿街商铺签订三包责任书(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建立星级达标评比制度,切实将评比制度“落地生根”;门店要配备专用垃圾收集容器,由环卫部门提供定时、定点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卫秩序专班)

6.城市公厕管理。城市公厕全面落实24小时开放,保洁实行专人负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阜德公园公厕、银河公园公厕、二中南公厕、职教西公厕、西车站公厕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设备、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做到“三无两通一明”(无漏水、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规范导引标识体系,在门口安装醒目标识,注明开放时间,并安装夜间可视标识,便利群众找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卫秩序专班)

(二)亮化创建

1.照明基础设施管理。同一条道路上的路灯灯杆、灯具样式及涂装颜色应统一;灯杆应保持无倾斜、弯曲,连接可靠,部件齐全;灯杆基础应下沉设置,二次封闭(恢复)后标高与人行道标高齐平;灯杆编号应清晰完整、要素齐全;灯杆、灯具应保持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脱漆现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2.照明基础设施维护。定期检查供电线路和做好照明设施日常维护,保持功能良好,确保灯具完好整洁,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定期开展照明设施全面保洁维修维护,不少于半年一次。全路段照明灯具的巡修,每月不少于2次。对街道的维修维护和巡修情况按要求及时形成台账,若存有问题的照明设施,限期整治到位。(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3.合理设置启闭时间。城市照明管理单位应根据城市街道区域地理位置和季节、气候变化等因素合理设置路灯启闭时间,确保“天黑开灯,天亮关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4.提升照明质量。开展“有路无灯、有灯不亮”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街道功能照明应覆盖未覆盖问题,及时列入台账。全面消灭无灯区和照明质量不达标区,路灯齐全,满足照明功能需求,路灯装灯率100%,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照明能效指标应符合标准规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5.绿色低碳照明。城市照明主管单位要推广绿色低碳照明,对街道不符合能效标准要求的灯具、光源、配电箱等设施全部改造完成;实施城市照明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改造,实现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系统自动启闭、分时分区、节能控制;关停不符合国家或省相关节能标准要求的城市“灯光秀”项目,无高能耗、光污染和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三)绿化创建

1.景观风格。同一条道路的绿化应景观风格统一、独具特色;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等均科学合理、舒适美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行道树。道路行道树宜选择乡土树种,树干挺拔、冠大荫浓、无污染、寿命长,整齐统一,适应城市道路环境;行道树定植株行距、分枝点高度合理;具备条件的街道应尽量采用行道树双排、多排种植。(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立体绿化。积极实施拆墙透绿行动,在道路两侧围栏、围墙,立交桥等实施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做到庭院绿化与街道绿化融为一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园林设施。有针对性的优化街道绿化景观及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合理设置各类园林设施,园林铺装、景观小品和雕塑题材、形式、材料、体量与环境相协调,充分表达地域文化特色。(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绿地管护。按照《河北省精细化管理标准》,充分发挥精品绿地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管护水平。树木、花草、绿篱养护及时,长势良好、无缺株、断垄,无病虫害;草坪无斑秃、无杂草、无践踏、无黄土裸露;植物修剪及时规范;叶面无灰尘,绿地干净、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卫秩序专班)

(四)美化创建

1.道路管护。路面(含非机动车道)平整,无坑槽、沉陷、翻浆、破碎、坑洞、板块活动、错台、裂缝等现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2.道路附属设施管护。人行道无缺砖、破损、错台、松动、拱起、坑洞、沉陷;盲道建设科学,实用、安全、连续、通畅,无坑槽和缺失;路缘石平整完好,无歪斜、移位、破损、丢失;井盖、井筚要安放牢固且保持与路面齐平、无缺失。无人为压缩或侵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现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

3.治理占道经营。街道无沿街乱设乱摆摊点、露天烧烤行为,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管理规范,无超范围经营和违章设置的各类经营摊点,无占道废旧物品收购、占道修理、占道加工、占道装修、占道储物、占道洗车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现象。(责任单位:县环卫秩序专班)

4.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科学制定车辆停放设施设置方案,清晰施划停放标识标线或设置自行车存放点。(责任单位:县环卫秩序专班、县交警大队)

5.整治提升广告牌匾。广告牌匾管理机制健全,沿街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实行一店一牌,同一路段相连的户外广告,式样、尺寸和布置形式协调,同一建筑物的门头牌匾规格、质地、色彩应协调,文字规范,灯光完整,无污浊、破损。沿街门店玻璃无贴字、贴画等,无“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小广告,无楼顶广告、跨街广告,无楼顶大字,无大面积墙体商业广告,无乱设乱摆灯箱广告、广告牌等。规范整治各类电子显示屏广告和其他流动广告等。实现各类沿街标识、指示牌匾减量设置、管理规范、美观大方。鼓励以街道为单位对广告牌匾进行精心设计。(责任单位:县环卫秩序专班)

6.沿街工地管理。加强沿街施工工地管控,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工地外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铺装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冲洗要求,防止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卫秩序专班)

7.架空线缆整治。已建架空线缆规范梳理,消除松垮凌乱、胡乱附挂、私拉乱接等现象,推行多杆合一、入地埋设、规整捆扎等措施,实现集约设置,切实解决“空中蜘蛛网”等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供电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

8.城市家具设置。城市公交站点、雕塑小品等设施应布局合理,风格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责任单位应对突出当地文化特色,定期进行检修、清洗,保持设施外观整洁和功能完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环卫秩序专班、县供电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

9.街道两侧建筑立面管理。加强沿街建筑外立面定期清洗、维护、整修,统筹视觉通廊、竖向轮廓、空间环境。沿街建筑物立面定期整修、粉饰、清洗,保持整洁、协调、美观;沿街建(构)筑物外墙、玻璃幕墙等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无脱落破损,无残垣断壁;建(构)筑立面(含坡屋顶)可视范围无乱悬挂、乱拉扯、乱搭建、乱堆放等现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卫秩序专班)

10.集中整治彩钢瓦。集中整治屋顶破损褪色和有碍观瞻的劣质彩钢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卫秩序专班)

11.城市景观小品打造。注重街道建设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统筹视觉通廊、竖向轮廓、空间环境,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传统文化、景观美化等主题打造不少于3处景观小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盐山县城样板示范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干部包联责任制,坚持高位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责任单位实行清单式管理,分级分类建立详细的项目台账,明确改造任务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要注意资料留存归类,装订成册,做好改造提升成果展示与宣传。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二)统筹协调指导。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全力督促属地抓好组织推进,发现问题困难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三)强化督导宣传。加强县城样板示范街道创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点

(一)充实设计方案,突出主题特色。要制定样板示范街道设计方案,各条街道要结合人文特色,凸显主题性,打造亮点、节点,提升样板示范街道的示范性作用。

(二)把握时间节点,紧抓施工进度。要强化任务落实的时间意识,统筹前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三阶段,抓住施工黄金期,采取有力举措强力推进样板示范街道建设。

(三)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建设质量。要认真研究《河北省“四化”样板示范街道建设标准》《河北省“精品街道”评价标准(试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改造提升方案,做到不打折扣、不弄虚作假。同时要遵守高质量标准建设原则,严格把控施工质量与安全,做到“一次提升,全面见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建设成效。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样板示范街道长效管理机制,可结合2021年美丽街区、精品街道管理制度,巩固“四化”样板示范街道建设成果,杜绝出现边提升、边反复现象。

盐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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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2023年县城样板示范街道创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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