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此办法?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沧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沧政办规〔2023〕2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盐山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二、该办法是怎样制定的?
该《办法》由县应急管理局代县政府起草,经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进行讨论,并向各位县长、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部分企业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形成《盐山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后,2024年8月23日,经盐山县政府2024年度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县委研究;2024年8月28日,经中共盐山县委研究同意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试行)》共分6章25条,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举报办理程序、举报奖励流程、责任义务、选产培训等进行规定,并附有相关行业举报奖励标准,具有可操作性。
四、主要依据及其他参考资料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
2、《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
3、《沧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沧政办规〔2023〕2号)
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0317-622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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