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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5-01-24   来源:


关于公布《盐山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的通知(盐政办字〔2025〕2号)于2025年1月22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盐山县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的依据、选定过程和事项内容分别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国家层面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就做好乡镇赋权有关工作提出“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各地区2024年底前要对已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的明确要求。为做好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赋权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72号)及《沧州市司法局转发的<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执法部门征求下放承接的意见建议,政府县长专门组织各乡镇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经县政府研究,报市政府审核、省政府备案,对乡镇行政处罚赋权事进行了调整,在《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中选定12项,形成了《盐山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清单》

《盐山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清单》共涉及县住建局的城市管理领域7项、县文旅局的文化旅游领域1项、县农业农村局的农业农村领域1项、县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领域2项、县民宗局的民族事务领域1项,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如何做好赋权执法工作?

1、厘清执法权限各乡镇依法相对集中行使县政府赋权清单中的行政处罚权,同时附带行使对应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为解决多层、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对属于乡镇管辖权的行政处罚事项,县级政府有关执法部门不再行使,但对于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或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案件,依然由县级执法部门行使。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行政监管职责,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或证据,及时向具有管辖权的乡镇移交移送;同时要做好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

2、强化协作配合按照《盐山县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办法》,落实县直执法部门与乡镇的行政执法衔接、协助、协作及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3、强化严格执法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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