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类别 | 记录环节 | 记录内容 | 记录方式 | 备注 |
| 1 | 行政检查环节 | 现场检查(勘查) |
对在检查现场过程中,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实地检查过程、调取证据资料和当事人拒绝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 照相机 执法记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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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先行登记保存 |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者地址、单位、数量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 照相机 执法记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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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行政处罚环节 |
调查询问 | 对调查询问进行全过程记录 | 执法记录仪 | |
| 4 | 陈述、申辩 |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 | 执法记录仪 | ||
| 5 | 听证会 | 记录听证全过程 | 照相机 执法记录仪或监控视频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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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对责令改正情况的现场复查 | 对改正的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 照相机 执法记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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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或拒不整改 |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拒绝接受检查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全过程记录 | 执法记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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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简易处罚程序 | 记录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告知、陈述申辩、处罚和文书送达的全过程 | 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 | ||
| 9 | 行政强制环节 | 查封或扣押的现场执行 |
对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向当事人现场宣读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记录;对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实施时间、地点和过程进行记录;对封存的资料和物品的清点情况进行记录。 | 照相机 执法记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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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送达 环节 |
留置送达过程 |
邀请基层自治组织(社区)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情况,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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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邮寄送达 |
对交寄物品、交寄时间和送达结果等进行音像纪录。 | 照相机 执法记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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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直接送达 |
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将文书直接送达当事人,并签收文书回执 | 照相机 执法记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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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公告、送达或移交 | 对发布公告的报纸、发布公告的网站等送达凭证进行记录 | 照相机 |
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0317-622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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